各部门、专业组:
接学校通知,开展2022/2023学年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对象为学院在岗教职工;
二、推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做学生的“四个引路人”,自觉践行“四个相统一”。
2.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投身教育改革,为培养合格人才做出贡献,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服务工作1年及以上。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书育人,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得到师生公认。
2.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社会服务工作,成果突出。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办事效率高。
2.能积极参加学习,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突出。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推荐名额
优秀教师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
四、推荐程序
1.汽检汽营专业组、新能源智能网联专业组、汽制专业组和行政部门(四办)各推荐1位优秀教师和1位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单于6月14日12:00之前纸质稿报综合办。
2.各专业、部门推荐的名单经党总支会议讨论,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3.被推荐人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及详细事迹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标题宋体二字号,正文楷体小4字号,段落1.5倍行距),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综合办。
202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