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我校党建工作整校建强、全面过硬,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
学校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党支部书记
二、述职评议方式
1.学校党委召开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集中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校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党组织代表参会现场评议打分,评议结果由校党委领导测评分(占30%)与二级党组织代表测评分(占70%)综合计算。述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由各党支部书记面向党员述职,述职评议开展情况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述职内容
1.组织建设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格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深化推进“党建双创”“党建融合点”等创新实践,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入党发展工作,推进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党建阵地平台建设,用好“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西湖先锋”等智慧党建系统,推动党务工作数智化、精细化管理等情况。
2.宣传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思想政治学习机制建设,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要求完成全年学习任务;加强意识形态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对意识形态风险点进行排查,有效预防和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不发生负面舆情事件;加强网站、橱窗、楼道等宣传阵地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育人氛围;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弘扬文明道德风尚等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完善“四责协同”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督查整改、审计整改;落实“清廉杭职”建设各项任务,定期开展形势分析及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各项清廉文化活动;加强重点领域自我监督,完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推进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抓好“小微”权力管理;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集中整治师德师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违规违纪等情况。
4.统战和群团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切实履行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外教师的思想政治引领;加强校园宗教工作,防范和抵御宗教、邪教向校园渗透;有效发挥群团组织功能,汇聚思想政治工作合力等情况。
5.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情况。助力和保障“双高”建设、申本创大、新校区建设、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重要改革发展任务,取得实绩实效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1.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主要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措施和打算。注重用具体事例、详实数据说话,防止面面俱到、泛泛而谈。书面述职报告(模版见附件)控制在2000字以内,口头述职需控制在5分钟以内,总结工作、点问题、谈打算的篇幅,一般按照3:1:1的比例把握。
2.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定于1月初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由各二级党组织自行安排,需于1月10日前完成。述职工作要与支部“堡垒指数”评定工作做好结合,支部书记述职情况、“堡垒指数”评定结果等形成情况报告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加学校述职评议会议的打分代表为3人(二级党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党代表)。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及打分代表名单请于12月27日(周五)中午12点前报校党委组织部。支部书记述职情况、“堡垒指数”评定结果于1月13日前报送。
联系人:丁文、贝锐,联系电话:56700010。
附件: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模板
校党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