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职院青年汽车字〔2018〕11号
关于印发《青年汽车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
各专业组、部门:
《青年汽车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修订稿)》已经学院教职工大会专题会议表决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1月1日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汽车学院综合办 2018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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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汽车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修订稿)
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稿)》(杭职院〔2014〕42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杭职院〔2012〕53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差错及事故认定处理暂行规定》(杭职院〔2012〕5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和双肩挑教师(与专任教师分类考核)。思政课教师由人文社科部统一考核;新引进教师第一学年按《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考核,考核优秀者等级确定为B级(不占分院指标),考核合格者等级确定为C级,不合格者暂不定级,延长培养周期。
二、考核内容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总分(J)为100分,计算公式为:J=G+X +F+Y。其中G为教学工作量业绩分,X为教学效果业绩分,F为服务于辅导业绩分,Y为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分。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分计算精确到0.01。
(一)教学工作量G(40分)
教学工作量包括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工作量(G1)和其他教学工作量(G2),教学工作量考核分G= G1 + G2 。
1.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工作量G1(30分)
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工作量主要指由学院安排的、在人才培养方案内讲授的课程、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单列实训、专业实习、毕业综合实践)以及公选课等其他学院认可的课程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完成分院教代会最新通过的《教师工作业绩计算办法细则》中规定的相应职级基本教学工作量G1计30分;申请脱产下企业经历工程并经学校立项、学校统一安排为科技特派员或学校统一外派其他单位挂职或进修的专任教师按照实际时间折算免工作量计G1分数。双肩挑教师(教师系列担任分院行政管理职务)G1工作量按照满分计算。
2.其他教学工作量G2(10分)
其他教学工作量即专任教师的超工作量,担任分院行政管理职务的专任教师所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即为超工作量。超工作量的计分按分院超工作量最高值计10分的核算办法进行计分,分值结果按四舍五入精确到0.01。
(二)教学效果X(30分)
教学效果包括督导听课评教X1、学生网上评价X2和教学事故与差错扣分X3,X=X1+X2-X3,考核计分如下:
1.教学督导听课评价X1(20分)
教学督导评价成绩计20 分。评价结果为优秀计20分;良好计18分;中等计16分;合格计14分;不合格计10分。
2.学生网上评教X2(10分)
学生网上评教按照教师所在班级评价结果排名计算平均分,1-2名计10分;3-4名计8分;其余计6分。
3.教学事故与差错扣分X3
该项扣分的分值由学校与分院教学督导根据教学常态检查结果通报及学校督导简报内容为准。具体扣分标准为:学校教学督导或督导简报点名批评扣3分/次;分院教学督导记录本上有违反《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杭职院〔2012〕53号)相关规定的记录扣2分/次;出现教学差错及教学事故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差错及事故认定处理暂行规定》(杭职院〔2012〕54号)认定结果进行处理,具体扣分标准为:一次教学差错扣5分,多次教学差错累计扣分;一次三级教学事故扣10分;一次二级教学事故扣20分;一次一级教学事故扣30分。扣分最高不超过30分。
(三)服务与辅导(10分)
服务与辅导包含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认可的各类技能大赛、承担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指导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指导学生申请专利、指导学生社团、担任班主任、开展校级或院级公开课及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等项目。参加1项计2分,若项目有考核或获奖,按前3个等级为准,校级获奖计2至4分,市级获奖计4-6分;省级获奖计6至8分,国家级获奖计8至10分,其中指导学生社团以学校最终评审的社团星级为计分标准,当年指导社团提升一个星级计2分,指导五星级社团不降级计2分。指导学生申请专利以专利局认定材料为准,学生必须排名第一:发明专利计8分;实用新型专利计4分;外观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计2分。相关项目不重复计分,该项最高计满10分。多人指导由主要负责人根据参与度和工作完成情况合理分配。
(四)教学改革、研究及获奖Y(20分)
教学改革与研究主要包括教学建设、教学研究与教学奖励。
1.教学建设包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课程改革与创新及其他教学建设工作。所有项目计分均以结题为准,计分标准为:分院计1分,校级计3分, 市厅级计5分,省部级计8分,国家级计10分。专业组团体参与的项目由专业负责人根据参与度及完成质量计1至3分/学年。
2.教学研究是指由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统一归口管理的教改项目或其他学校认可的教学研究项目。所有项目计分均以结题为准,计分标准为:分院项目计1分/项,校级项目计2分/项,市厅级计3分/项,省、部级计4分/项,国家级得5分/项。凡经各级部门评审后上报到上一级部门但未获立项的按照上报部门的级别认定。公开发表一般刊物(含学校学报)得1分,核心期刊得3分,一级期刊得5分(建议删除)。
3.教学奖励包含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教学优秀奖、微课教学比赛、教材奖以及其他学校认可的各类教学奖励。所有奖励以正式公文为准,以前3个等级给于计分,具体标准为:校级获奖计1至2分,市厅级获奖计2至3分,省部级获奖计3至5分。
几点说明:各类教改项目均以结题为准,教改论文以正式发表为准,专利指导以学生拿到专利授权证书为准;教改论文是指针对所任课程或所教专业进行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等的论文;有实施(建设)周期的项目, 可按建设年限取平均值计入,最后一年应在项目验收合格或结题后方可计分;在应结题当年未结题的项目,考核不予计分,延后结题的项目,按每延后一年结余分递减10%的分值计算,且结题时间最多延后两年;出版教材均在出版当年计分。多人参与的项目,其成员计分由项目负责人按其承担任务多少和完成质量进行分配。
三、考核组织与步骤
1.由学院正、副院长,教科办主任、各专业负责人及实训科主任组成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
2.各位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青年汽车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自评表》上交专业负责人初审后交教科办整理汇总。分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审议评分并予以公示。
四、考核等级及比例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等级考核制,并进行比例控制。考核结论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A级比例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下同)20%;B级不超过50%;C级、D级和E级的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等级评价基本要求如下:
A级:教师在当学年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研究、服务与辅导等方面至少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至少承担一门课程,学年教学工作量达到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及以上,所承担课程的教学效果成绩在学院排名前40%(学生评价在任课班级排名前50%),未出现教学事故或差错,且教学工作业绩总分名列学院前20%。
B级:教师在当学年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研究、服务与辅导等方面至少有某一方面表现良好。至少承担一门课程,学年教学工作量达到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及以上,所承担课程的教学效果成绩在学院排名非末位(学生评价为不满意教师的,不能定B级),未出现教学事故或差错,且教学工作业绩总分名列学院前70%。
E级:教师在当学年的教学工作量、服务与辅导、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研究等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出现教书育人中影响恶劣事件;
(2)出现教学差错3次及以上,或一般(三级)教学事故2次及以上,或严重(二级)教学事故1次及以上;
(3)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学院、专业安排的教学任务;
(4)学校、学院教学督导随堂评教综合成绩和学生评教成绩均低于60分(百分制)。
C级和D级:介于B级和E级标准之间,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考核结论作为教师评优、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院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
3.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为D者,由学校职能部门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进要求。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连2年为D或E者,不再担任教学任务,实行转岗。
六、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1
青年汽车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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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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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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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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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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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量(G)(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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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 (G1)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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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理论、理实一体课程;
②单列实训课程、课程综合实践项目;
③专业实习、毕业综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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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根据分院教代会通过的最新教师教学工作量最低标准,完成各系列职级对应的基本教学工作量计30分;
②脱产企业经历工程或科技特派员或政府挂职计30分;
③担任行政岗位的专任教师计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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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缺课,其工作量计算按照教师实际补课申请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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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教学工 作量(G2)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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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开基本工作量之外的超额教学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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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超工作量的计分按分院超工作量最高值计10分的核算办法进行计分,分值结果按四舍五入精确到0.01;
②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专任教师,其教学工作量直接按超工作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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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X)(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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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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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教学督导随堂评教综合成绩;
②学生网上评教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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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教学督导综合评价成绩计20 分。优秀计20分;良好计18分;中等计16分;合格计14分;不合格计10分。
②学生网上评教成绩占10 分。学生网上评教按教师所在班级评价排名计算平均分,1-2名计10分;3-4名计8分;其余计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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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扣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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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良好的教学常态和教学规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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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一次教学差错扣 5 分,多次教学差错累计扣分;
②一次三级教学事故扣 10 分;二级教学事故扣 20 分;一级教学事故扣 30 分;
③学校教学督导或督导简报点名批评扣3分/次;分院教学督导本违规记录扣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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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杭职院〔2012〕53号)和《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差错及事故认定处理暂行规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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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与辅导(F)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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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与辅导 (F)(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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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指导学生暑期社会实践;
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导师;
③开展校级学术报告、讲座;
④指导学生社团;
⑤指导学生学科竞赛、技能竞赛;
⑥指导学生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等;
⑦其他辅导工作(班主任工作及指导学生创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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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加1项得基本分2分;获奖计分以前3个等级为准,校级获奖计2至4分,市级获奖计4-6分;省级获奖计6至8分;国家级获奖计8至10分。
②指导学生申请专利以学生排名第一为准:发明专利计8分;实用新型专利计4分;外观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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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所有项目均以结题为准,论文以正式发表为准,专利以拿到专利授权证书为准。
②多人指导的项目由主要负责人根据参与度和工作完成情况合理分配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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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 与研究(Y)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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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建设 Y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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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专业建设;
②课程建设;
③教材建设;
④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⑤课程改革与创新;
⑥其他教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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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建设期内或有效期内;
②分院计1分,校级计3分, 市厅级计5分,省部级计8分,国家级计10分;
③参与专业建设其他工作由专业负责人根据参与度及完成质量计1至3分/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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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教改论文指针对所任课程或所教专业进行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等的论文;
②有实施(建设)周期的项目,其业绩点可按年限平均计分;
③多人参与的项目,其成员计分由项目负责人按其承担任务多少分配;
④所有项目均以结题为准,论文以正式发表为准,专利以拿到专利授权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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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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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教改项目;
②教改论文;
③其他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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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分院计1分,校级计2分,市厅级计3分,省、部级计4分,国家级得5分;
②公开发表一般刊物(含学校学报)得1分,核心期刊得3分,一级期刊得5分;
③发明专利计5分;实用新型专利计3分;外观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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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奖励 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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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教学成果奖;
②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教学优秀奖、教学技能竞赛、微课教学比赛;
③教材奖;
④其他经学校认可的教学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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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计分以前3个等级为准,校级获奖计1至2分,省级获奖计2至3分,国家级获奖计3至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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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获奖类别均以学校正式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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